Thursday, February 3, 2011

吵架公約

www.metrohk.com.hk
2011-02-02

內地互聯網最近流傳一份「吵架公約」,希望夫婦萬一吵架,都可以將傷害減到最低。一些「80後」小夫妻更將其作為「家規」執行。


吵架公約建議,不要在父母、親戚和鄰居面前吵嘴,在公共場所要給對方面子。吵架時,不能說粗言穢語或出言挑釁對方,更不能威脅要離婚、離家出走 或自殺。要發洩怒火,就只可以吃東西,要擲物件亦只可擲枕頭,絕不能出手打人,就算離家出走,都要帶手提電話,不准關機。 吵架盡量不要隔夜,錯的一方要盡快道歉,另一方亦要盡快原諒對方,雙方都要互相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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